免责及理赔条款
第一部分: 免责条款:
属于下列情况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
1. 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邮件时限延误或物品损失的(“不可抗拒因素”指不可预见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,包括海关清检、航班延误、战争、地震、台风、洪水、火灾等其他类似事件)。
2.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,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。
3. 投交时邮件外包装完好,封条完好,无破损、拆动痕迹,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。
4. 投交时邮件实际重量和包装箱上注明的重量相符,且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,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;
5. 收件人单位或住宅小区不允许投递人员入内,因代收部门内部的行为或疏忽,造成邮件时限延误或物品遗失的;
6. 收件人地址的亲友、邻居、同事按规定手续代签收代收;
7.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。
8.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(自邮件交寄之日起一个月)
9.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、没收或销毁的。
10.收件人或者发件人未及时提供身份证信息就行清关。
本公司不接受或承担包括奶粉在内的易变型、易损、易碎物品的保险和赔付,特此声明!